2020年3月18日,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印發《關于進一步推進裝配式建筑工作》的通知,內容強調:
1、鼓勵商品住宅采用裝配式建造方式建造,大跨度、大空間、100米以上的超高層建筑、市政橋梁和單體建筑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的公共建筑,積極推廣應用裝配式鋼結構。
2、推行裝配式建筑一體化集成設計,提升設計人員的BIM技術應用能力。
3、省內國家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要進一步加快建設進度,完善擴大部品部件生產種類、規模。各地要積極培育本地大型商品混凝土生產、鋼結構加工、建筑施工、建筑材料及部品部件生產等各類生產、開發、建設、設計、科研企業向裝配式建筑基地發展,以龍頭企業和示范項目帶動當地裝配式建筑發展。
(二)強化設計管理。要充分發揮設計先導作用,推行裝配式建筑一體化集成設計,提升設計人員的BIM技術應用能力。裝配式建筑工程設計深度應滿足工廠化生產、裝配化施工的要求,設計單位在新建裝配式建筑項目的設計文件中應明確裝配式建筑的結構類型、預制構件品種規格、裝配率、關鍵節點連接、新技術論證、裝飾裝修及機電安裝預留預埋等內容。施工圖審查機構在裝配式建筑施工圖審查時,應按照裝配式建筑標準規范、《裝配式混凝土結構建筑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技術審查要點》(建質函〔2016〕287號)進行審查。
(三)規范施工管理。各裝配式建筑參建單位要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完善裝配式建筑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質量安全責任體系,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按照《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加強裝配式建筑工程質量管理的實施意見》(甘建工〔2019〕4號),加強裝配式建筑工程施工過程質量安全管控。建設、施工等相關單位可采用駐廠監造等方式加強部品部件生產質量管控。裝配式部品部件生產企業應在預制部品部件中采用內置芯片、二維碼等方式記錄生產企業名稱、制作日期、品種、規格、編號等信息。
(四)加快基地建設。省內國家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要進一步加快建設進度,完善擴大部品部件生產種類、規模。各地要積極培育本地大型商品混凝土生產、鋼結構加工、建筑施工、建筑材料及部品部件生產等各類生產、開發、建設、設計、科研企業向裝配式建筑基地發展,以龍頭企業和示范項目帶動當地裝配式建筑發展。要加強對裝配式建筑相關重點企業重大項目的服務,切實解決企業發展實際問題,重點發展梁、板、柱、墻、陽臺、樓梯等預制混凝土部件,梁柱重鋼結構部件和組合輕鋼結構部件,各類裝配化集成設備和管線部品以及裝配化集成式裝飾裝修部品等。尚無裝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產企業的市(州),要加強裝配式建造技術和企業的引進,不斷提高配套能力建設。
(五)健全信用體系。對列入計劃的裝配式建筑工程項目,要落實管理責任,加強對裝配式建筑實施面積和預制部品構件應用等情況的監督管理。對未實施或者擅自變更裝配式建筑設計、施工措施,裝配式建筑面積、預制裝配率等不符合要求的,按照市場主體責任分類,計入房地產開發建設、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的企業不良信用信息。對裝配式建筑項目建設業績好、創新發展能力強的裝配式建筑各類企業,優先推薦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對裝配式建筑技術應用水平較高的項目,優先推薦參與省級國家級科技獎項等評價評選活動。
(二)落實支持政策。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積極協調當地發展改革、財政、國土資源、工信、科技、交通運輸、商務、稅務、金融等部門,細化落實《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的實施意見》確定的各項支持政策,加大對裝配式建筑發展的指導和服務力度,充分發揮部門職能作用,重點在財政資金獎勵、用地保障、容積率獎勵、優先辦理預售許可、銷售價格、稅費優惠、科研專項資金等方面出臺支持政策,保障裝配式建筑項目順利推進。
(三)加強宣傳引導。加大對發展裝配式建筑的宣傳和科普力度,通過示范項目現場會、會議會展、專題報道等形式,廣泛宣傳推進裝配式建筑帶來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讓公眾全面了解裝配式建筑對提升建筑品質、宜居水平、環境質量的作用,提高裝配式建筑在社會中的認知度、認同度,為推進裝配式建筑營造良好社會氛圍,不斷擴大推廣面積。(四)推進“一體兩翼”。以完善、成熟和可復制、可推廣的裝配式建筑體系為“一體”,以工程總承包(EPC)模式和基于BIM技術的一體化設計為“兩翼”,加大推動裝配式建筑采用工程總承包模式,在裝配式建筑的設計、生產、施工、運維過程中應用BIM技術,打通全產業鏈壁壘,實現技術系統集成和管理高效協調,進一步體現裝配式建造的綜合優勢,促進建筑產業轉型升級與可持續發展。
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