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省建設標準和科技工作要點
(一)嚴格執行建筑節能標準。加大對新發布的《黑龍江省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DB23/1270-2019)宣貫執行力度,力爭每個市地至少開展一次標準宣貫會,促進新標準貫徹實施。組織修訂我省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積極推進新建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加強新建建筑節能管理,抓住建筑節能專項設計、節能計算書、保溫材料變更及審查、相關節能材料進場檢測、節能公示、商品房合同書等關鍵環節,推動新建建筑全面執行現行節能標準,確保全省建筑節能標準設計執行率和施工執行率達到100%。積極拓展超低能耗建筑試點示范建設,推廣低能耗建筑技術綜合應用示范項目。
(二)推動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各地要結合老舊小區改造和公共機構節能改造項目,統籌推進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全省年度居住建筑節能改造力爭超過100萬平方米,公共建筑節能改造力爭超過10萬平方米。各市地要分別制定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節能改造年度計劃目標,力爭年度完成改造面積不低于全省年度目標的20%,鼓勵積極擴大改造面積。
(三)推進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各地要結合全省清潔供暖工作,因地制宜推廣地熱能、太陽能光伏、太陽能光熱、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認真貫徹省住建廳等四廳局下發的《關于加強黑龍江省地熱能供暖管理的指導意見》(黑建規范〔2019〕5號),加強地熱能供暖項目管理,重點推廣中深層土壤源熱泵供暖,確保“取熱不取水”,促進我省地熱能供暖可持續發展。建立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項目臺賬,加強對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項目的跟蹤指導和服務管理,提高利用效率。全年力爭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面積不少于50萬平方米。各市地要制定年度推廣目標,力爭年度推廣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面積不低于全省年度目標的10%,鼓勵積極拓展推廣面積。
全面貫徹落實《黑龍江省綠色建筑行動實施方案》(黑政辦規〔2018〕35號),實行季報制跟蹤督導,全年力爭完成新建綠色建筑不少于700萬平方米。各地要按照《關于貫徹落實<黑龍江省綠色建筑行動實施方案>加快推進綠色建筑發展的通知》(黑建科〔2018〕11號)中分解各地的2020年目標要求,結合本地實際細化落實措施,加強綠色建筑項目設計、施工監督檢查,每季度上報綠色建筑完成情況,高質量超額完成省廳下達的年度目標任務,力爭綠色建筑設計面積占新建建筑比例不低于50%,鼓勵新建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評價標準。積極推進綠色建筑標識評價工作。加強綠色建材宣傳推廣,引導開發建設單位和消費者采購使用綠色建材。指導推進新型墻體材料建筑應用工作。
全面貫徹落實《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裝配式建筑發展的實施意見》,各地要結合當地產業基礎,明確裝配式建筑發展目標,出臺支持政策,不斷釋放項目需求,研究制定強制推行預制樓梯、疊合樓板等成熟的裝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相關措施。全省較大地市及有裝配式建筑基地的城市要以當地政府名義出臺發展裝配式建筑的政策文件,制定裝配式建筑發展規劃和財政、金融、土地等方面的激勵措施,逐步擴大強制實施裝配式建筑范圍。拓展培育省級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提高基地覆蓋率,發揮產業支撐作用。開展裝配式建筑技術體系研究工作,提升技術體系的規范化和適用性,促進企業提檔升級。宣傳推廣成熟技術體系,適應裝配式建筑生產標準化和建設規模化的要求。全年力爭推廣裝配式建筑不少于30萬平方米。哈爾濱要發揮示范引領作用,按照《哈爾濱市加快推進裝配式建筑發展實施方案》確定的目標完成年度任務。齊牡佳大等有條件的市地,力爭年度推廣裝配建筑面積超過全省年度目標的20%。
圍繞建設領域重點工作,加大推動行業高質量發展的項目科研和技術攻關,鼓勵引導建設企業、科研機構申報年度住建部科技計劃項目和省科學技術獎。加強科技創新指導和服務,積極組織科技成果鑒定和推廣,定期發布建筑節能技術產品推廣目錄,加強新技術、新產品推廣應用。強化示范引領,依托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低能耗建筑、市政工程等項目實施,總結提煉推進綠色高質量發展的適宜技術,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技術體系,拓展工程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