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13日 ,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關于下達2020年裝配式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示范計劃任務的通知,《通知》中對裝配式建筑做了如下的要求:
2、2020年裝配式建筑計劃任務全省合計33.1萬平方米。
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關于下達2020年裝配式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示范計劃任務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山東省綠色建筑促進辦法》,充分發揮示范引領帶動作用,推進我省裝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持續發展,根據各市2020年綠色建筑與裝配式建筑示范儲備項目情況,現將2020年裝配式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示范計劃任務下達給你們(見附件1),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抓好項目落實。列為示范的項目應為政府投資的新建民用建筑和醫院、學校等新建公益性建筑。裝配式建筑示范項目應符合山東省《裝配式建筑評價標準》要求,建筑面積不少于5000平方米,在2020年內開工建設,鋼結構裝配式住宅項目優先列為示范;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項目應符合《被動式超低能耗綠色建筑技術導則》和《山東省被動式超低能耗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要求,居住建筑規模不低于5000平方米,公共建筑規模不低于3000平方米。
二、加強實施監管。各市、縣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強示范實施過程中的技術指導和日常監管,及時調度進展情況,扎實推進示范建設。為確保示范效果質量,示范項目建設技術方案原則上應提請有關省級專家委員組織進行審查。在不降低示范標準、建設規模等前提下,各市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示范項目,并及時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備案。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將對示范實施情況進行跟蹤督導。
三、及時組織驗收。示范項目實施周期一般不超過兩年,確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延期最長不超過一年。示范項目竣工后,由所在地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按照有關標準條件組織驗收,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將不定期對驗收情況進行抽查。對逾期未完成示范實施或未通過驗收的,各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予以通報撤銷示范。
請依據示范計劃任務及要求,進一步研究落實示范項目,并于2020年4月31日前將示范項目基本信息表(見附件2)報送至省廳節能科技處,聯系人:祝兵、陳恒亮,電話:0531-87087012,郵箱:sdzps@shandong.cn。
附件:1.2020年山東省裝配式建筑和超低能耗示范計劃任務
2.2020年裝配式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項目基本信息表